广西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诚信考试承诺书(统考生)
我报名参加今年的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,现自愿作以下承诺:
一、我填写的《考生报名信息表》上的各项内容和信息真实、准确,如有差错后果自负。
二、我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,不弄虚作假,不伪造、不使用假证书、假证明、假学籍材料。
三、我已知晓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涉及考试的相关规定:组织作弊的,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,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、答案的,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,由司法机关依照《刑法》追究法律责任。
四、我知晓考场内时钟的时间只供参考,以考点统一指令为准。
五、我自觉遵守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《考场规则》等相关考试管理规定,自觉服从监考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管理,不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,不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。
(一)凭我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(临时身份证、护照)参加考试。
(二)除2B铅笔、直径0.5mm黑色字迹签字笔、直尺、圆规、三角板、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外,不将书籍、资料、书包、各种通讯工具(如手机、电子手环及其他无线接收、传送设备等)、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、计时工具以及涂改液、修正带等非考试物品带入考场,所带入物品自觉接受监考员的检查。
(三)在考场内保持安静,不吸烟,不喧哗,不交头接耳、左顾右盼、打手势、做暗号,不夹带、旁窥、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,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、答题卡、草稿纸,不传递文具、物品等,不将试卷、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。
(四)各科目开考15分钟后(即9:15和14:45后)不进入考场参加当科目考试,考试期间我不论因任何理由离开考场后都不再进场续考,也不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。
我如有违法、违纪、作弊等行为,将自觉接受司法机关、教育考试机构依照国家法律、法规处理(包括违规行为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)。